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回收处理,我部会同财政部研究编制了《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标准和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s://www.mee.gov.cn/),在“意见征集”栏目或首页搜索栏输入本通知名称检索查阅。
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意见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王欣
电话:(010)65645780、65645787(传真)
邮箱:gtszh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9日
文件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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