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标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张玉娇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9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李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电话:13681212189

  邮箱:li_li@craes.org.cn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3.《燃煤锅炉协同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文件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9/t20240913_1085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