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广绿环 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XMB2020001
招 标 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技术规范、方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运营需要,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
二、招 标 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XMB2020001
四、招标内容:新种苗木的起挖、运输、挖穴整地、回填种植土、栽植、养护管理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联系人:姜超
电话:15966465588
七、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xinguanglvhuan.com
2 |
踏勘现场 |
时间:2020年3月27日9时30分 联系人:朱瑞华 电话:15066385911 |
||
答疑 |
时间:2020年3月28日9时30分 方式:电子邮件 邮箱:lhzsxiangmuban@163.com |
|||
投 标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15时00分 |
|||
开 标 |
时间:2020年3月31日15时30分 方式:不公开开标 地点: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审计部 |
|||
3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 |
|||
4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
5 |
投标保证金额:无 |
|||
6 |
投标文件份数: 1份 |
|||
7 |
至 7.5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
地点: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审计部 |
|
快递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收 |
||||
电话0535-6977130 |
||||
邮编:264006 |
2.1.1工程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
2.1.3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1.4本标工程项目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2020年4月1日 竣工日期:2020年5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2.2质量目标
2.2.1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2.2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2.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3.1.1.1投标须知
3.1.1.2工程概况、技术条件、图纸
3.1.1.3投标报价
3.1.1.4合同条款
3.1.1.5其它
3.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材料,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被认为是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予以拒绝。
3.2.2凡获得招标文件材料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材料负保密责任。
3.3.1投标人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 (传递方式包括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交需要澄清或解答的问题。
3.3.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问题后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3.3.3招标人对所有问题及其答复,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而无需解释问题是由何人提出的。对未作答复的问题应视为无效,亦不作解释。
3.4.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权对招标文件材料进行修改,而对修改原因无须作出解释。
3.4.2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并具有与原招标文件材料同等的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确认收到修改通知。
3.4.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文件材料时充分考虑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招标人可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
4.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1投标人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当地材料、市场人材机价格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办公、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参加本次投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充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不承担任何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踏勘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其他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6.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材料: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施工经验等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招标人提供的统一表格格式--3个表“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表格样式详见招标清单);
报价注意事项:
A.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现行市场等情况,对工程进行自主报价。
B.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C.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统一表格格式进行编制、填写、报价,投标人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D.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或合价中。
E.投标书中的苗木综合单价应包括苗木费、起挖运输栽植费,绿地整形与平整,树穴更换种植土、苗木养护管理费及补植费,冬季围挡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等所有费用;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要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本工程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F.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特征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参考,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用等),组成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因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市场价格变化或工作量的增减而调整。
G.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与组成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应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H.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6)投标人应提供履行本合同工程的进度、安全保证体系及确保本工程进度、施工安全的措施。
(7)投标人须向发包人提交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材料,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7.1投标价格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是固定的,拒绝含有可变价格的报价。
无
11.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7.1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1套。
11.2投标文件材料均应激光打印;签字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使用黑色签字笔(下同)亲笔签字。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字,则应随投标文件材料提交授权委托书。
11.3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若因投标人造成且必须修改的错误,则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材料签署人亲笔小签。
11.4每个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材料所述的项目均只能提交一式投标文件材料。
12.1本章所述投标文件材料应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12.2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专人送达指定地址和单位。
12.3如外包装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以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材料被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材料被提前开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将投标文件材料退还给投标人。
1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材料后,在招标文件材料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材料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材料,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1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材料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本须知条款第15条要求对其密封包装,并应在内、外层包装上标明“修改”字样。
14.1.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材料,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14.1.2投标人未按条款所述,将投标文件材料送到指定地点。
15.1本工程不当场开标,招标人自行开标,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可能选择得分前二名供应商入围并进行业绩实地考察,就考察情况结合投标报价确定最终的成交单位。
.16.投标文件材料的澄清
1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材料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工作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材料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7.1除报价外,由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充分的审核和评价后,进行定标。评价的方面:投标报价、工期、企业信誉、综合实力及财务状况。
17.2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可能随时要求投标人澄清问题,各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18.1招标工作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8.1.1如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8.1.2当以数量和单价为基础计算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并相应推算修改单价。
18.2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有关数据,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9.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9.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兹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为投标人(以下称“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有关文件材料、协议和施工合同。
我方对上述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持续至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委托代理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3 投标函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招标文件材料(包括补充文件材料),并经过现场踏勘、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材料及其全部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方发包的本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我公司最终报价为 元,金额大写: 元。
我公司可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
若我方中标,在得到开工指令后,保证在 日内竣工。
若我方中标,我方质量承诺为:本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验收要求
若我方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且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如果在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或发生失职行为,我方一定立即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字)
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字)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1工程项目施工及验收时应严格遵循以下规范、标准,使用和解释的顺序:
电子版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方案图
第四章 合同条款
鑫广绿环 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鑫广绿环 填埋场二期绿化及围挡等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郑家庄南。
工程内容:新种苗木的起挖、运输、挖穴整地、回填种植土、栽植、养护管理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标准达到合格工程,苗木要求保证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两年。
第二条 工期:
预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1日,竣工日期: 2020年5月15日 。本工程工期共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绝对工期不变。以上工期如确因甲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使施工无法进行,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暂定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详见后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工程量按实结算。
苗木综合单价应包括苗木费、起挖运输栽植费,绿地整形与平整,树穴更换种植土、苗木养护管理费及补植费,冬季围挡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等所有费用。
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要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2、综合单价确定后不做更改,在施工期间因甲方提出的变更、现场签证按以下原则确定变更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按合同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变更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可以借用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置换综合单价组成中的主材价格,作为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变更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综合单价,执行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或2008年版《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取费按Ⅲ类工程类别及《山东省建设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各项费率按山东省及烟台市造价管理部门现行规定(2017年6月31日后颁布的不再执行);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市场价格,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环境保护费、住房公积金不计取,社会保障费只计取税金。综合工日单价: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定额省价均按76元/工日,市(地区)价均按76元/工日。现场签证的零星用工单价150元/工日,不再计取任何税费。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施工队伍进场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两年养护期后,无质量问题,苗木成活率达到100%,无息付清全部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7日前,乙方应当向甲方送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款支付时有可能支付5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应予以接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苗木的采购、验收和保管。乙方所采购苗木须满足方案及施工规范要求,适合填埋场的生长条件。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乙方应具有承接该施工项目的经验。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事故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行政、民事、罚款、赔偿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须委派现场负责人一名以上,常驻工地,直至施工完成。现场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2、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工伤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提供竣工图和相应技术资料。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将一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竣工图两套)。
4、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5、乙方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6、甲方不提供任何施工工具和机械;现场施工场地,当天施工必须当天清理;所有施工材料有序放置;现场垃圾当天清理。
7、本工程电费由甲方承担。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发包的工程以任何形式或名义转包、分包。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设计变更(变更设计)或另委项目,如果出现拒绝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量和现行定额计算的全部直接费、间接费和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的两倍直接从本合同付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等损失。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现场已建工程受到损坏,做好已建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12、甲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电话: ;乙方工程项目经理: ,电话: 。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2、乙方逾期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逾期开工、逾期竣工、逾期通过验收、逾期履行养护义务,按合同总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3、乙方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并按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赔偿。
4、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诉讼解决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诉讼支付的诉讼费、送达费、律师服务费、调查费等合理费用。
5、乙方使用的材料或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或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应返工、更换合格材料。因此增加的费用、造价、成本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6、乙方擅自转包的,或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中途停工,经甲方通知仍不能恢复施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剩余工程重新向第三人发包。此情况出现后,甲方有权拒付任何工程款。因重新发包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乙方递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养护期内如有死株、病虫害严重损伤或不符合生长条件的植物要及时更换,养护管理期满验收时要保证达到100%的成活率,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由乙方无偿重新补植,补植后所有的花草苗木相应延长养护管理期。养护管理期满,经确认成活率达到要求后移交给甲方。
8、乙方未按约定提交发票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证明,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9、因运输材料、施工等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罚款、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10、一方向对方发出合同解除和索赔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对方未作答复,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如对方在通知期内未按照通知要求解决相关事宜,通知方将有权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洪水、海啸、地震等足以影响施工的重大自然灾害。
第八条争议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形成补充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双方签署页)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20年 3 月 日
附件1: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要求
附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3: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附件1: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要求
(一)苗木选择要求
1. 苗木应该选择无病虫害、无导致树木死亡的病原体,、树型完整、枝条充实、无徒长枝的植株。
2.树干枝条应无突出疤痕,若有疤痕应进行治疗,不给病原体提供入侵点。在分枝点不应有裂开的茎或树干。
3.树木根系应无病虫害或病原体,根系应稳固且保留完好,无劈裂根,带土球苗木应保证土球完好无损。
4.落叶乔木冠幅要求发育端正、丰满,造型姿态优美,(冠幅指树木定植修剪后树冠尺寸);行道树或树枝分枝点高度应一致,同一规格群植灌木或绿篱高度为定植修剪后高度值;苗木应选用适于当地生长的苗木,苗木应发育端正、良好、造型姿态优美,适于园林种植。
(二)苗木种植要求
1.常绿树应树型完整,枝条充实,无偏枝,下部枝条饱满不枯萎。
2.落叶乔木要求树型优美,保留自然树型,定植后整理树型和提高成活率可做疏枝修剪,但应保证树型完整,不能砍掉主干,不允许使用独干树。落叶乔木应树干通直,无槲寄及其它附生植物,无枯枝。
3.种植定位应根据方案要求,并参照国家规范合理避让管线,植坑应大于最低种植层厚度要求,回填种植土应分层压实以确保植物能牢固地植于干地上,大规格苗木应做支撑,种植后应立即用水浇灌,如做树耳宜做平耳。
(三)养护管理要求
移植前应根据不同树木做相应切根等必要措施,运输中应予以足够保护以免植物受损,苗木栽植结束后便进入后期养护管理阶段,种植两年养护期内,承建方应确保所有草木、灌木、乔木或其它植被健康生长,定期浇水、修剪、施肥、浅土壤种植应做加固。
附件3: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发包单位: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安全协议书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乙方必须认真对进入厂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给所有施工人员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5、 施工人员进厂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施工期间由于违反安全规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
9、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
11、乙方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2、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必须按规定验收,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经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4、 施工车辆进厂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5、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____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工程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2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1、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2020年 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