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 上传时间:20/04/22
  • 下载地址:下载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简介:

    1. 项目内容:年处理60万台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

1.2 项目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

2、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技术力量、机械加工、安装资质,有承接本项目的加工能力及相应设备,要求证照齐全。

3、发标与投标信息:

3.1 发标时间:2020422  (星期三)。

3.2 招标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3.3返标截止时间:202042712:00(星一)202042712:00

3.4 返标地点: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李佳欣收(0535-6977130)。

3.5 招标联系人: 钟连芹(手机18663875734 邮址kevinlianqin@163.com)。

3.6技术答疑部门:崔经理(电话18563816006

3.7 开标时间:202042714:00(星期一)

3.8 开标地点: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9开标方式:内部开标

4.冰箱拆解线设备技术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所叙述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台冰箱拆解线设备及服务

2、名称定义:

2.1 招标人:指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指提交满足所有条件,并提供可行性方案、合理的进度表和报价,有资质参加投标的公司单位。

2.3 中标人:指获得此项目订单的公司单位。

3、交货工期:

3.1 本项目制作周期为签订合同次日起90天。

3.2中标人须在与招标人签订制作合同后迅速安排制作,做好该项目中标人厂内自制部分的材料及外购部件的采购工作,以保证该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逾期造成招标人的相应损失需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文件及组成

4.1 投标人本企业有关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其它信誉证书等。

4.2 开标一览表(报价汇总表)(见附件一)。

5、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一式1

5.2投标书及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将严格保密并装在密封的信封内提交,此文件应该打印或者钢笔书写。

5.3信封上应该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招标人不接受口头,电话或者通过传真投标。

5.4 投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擦除须由投标人签字并记录改动日期。

5.5 投标人在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现自己的工作有与招标人技术要求、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不符,应在相关工作进行前及时通报业主。

5.6 当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即表明:投标人已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投标报价是根据标书要求制定的。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中发现任何错误、内容不一致或引起歧义的地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5.7 招标人可以更改要求或拒绝所有投标。

6、报价要求:

6.1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内容,且都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6.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以及执行合同条款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对项目进行总承包报价,一旦中标,则合同总价将固定不变。

6.3 投标人应对报价的完整性承担全面责任,若报价中没有包括招标项目的某些工程内容;或招标人虽未明确写明,而这又是完成整个项目所不可缺少的某些制作内容;或该制作并没有按业主的要求施工,而产生的返工工作量,中标人将无权为这些漏项或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对合同总价向业主提出追加

6.4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报价中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加工费、验收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费、利润、税金(包括但不限于13%的增值税)、其它直接费、间接费等全部相关费用(需附计算书)。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括了所有与制作项目相关的费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不接受中标人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费用追加或增补要求。

6.5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并且书写有文字和数字,如果二者数值上不符,以价低内容为准。

7、项目管理

7.1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项技术要求。

7.2中标人应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制定并提供一份完整的项目进度表。

7.3 项目制作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中标人应及时报告招标人并经招标人确认,不能随意制作,否则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及相关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7.4 本制作项目制作完毕运抵招标人现场并验收后保质期1年。

7.5如果投标人无法达到以上管理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到货要求

8.1中标人按约定时间按时按要求交货。

8.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项目制作部分运抵招标人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招标人仅提供必要人员及叉车等内部可提供的协助,所需吊装等设备需中标人提前联系并承担费用。

9验收要求

     详见附件二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设备到厂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设备安装完毕调试正常验收后支付30%,剩余10%为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到期后无息支付,其中至少50%的款项的支付方式为为银行承兑汇票.(最终付款进度及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11、合同签订

11.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邀请人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任一形式)后的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1.2合同的主要条款原则上包含本招标文件的条件及相关要求,但合同的非主要条款5天内达不成一致的,作废标处理。主要条款的解释按照《合同法》和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