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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米清障车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7.2米清障车招标公告
  • 上传时间: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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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米清障车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对7.2米清障车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内容:7.2米清障车

1.2项目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1.3项目明细:(详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2.2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要求证照齐全,具备出售标的物的资质。

3、发标与投标信息:

3.1 发标时间:2021319日(周五)。

3.2 招标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3.3 返标截止时间:20213241200

3.4 返标地点:烟台市 开发区 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部 李佳欣收(0535-6977130)邮箱:baojia@lvhuanchina.com

3.5 招标联系人: 钟经理(手机18663875734)。

3.6技术答疑部门:姜部长(电话18563816007

3.7 开标时间:20203241400

3.8 开标地点: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大会议室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7.2米清障车

2、名称定义:

2.1招标人:指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2投标人:指提交满足所有条件,有资质参加投标的公司单位。

2.3中标人:指获得此项目订单的公司单位。

3、 投标文件及组成:

3.1投标人本企业有关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其它信誉证书等。

3.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一)。

4、投标文件:

4.1投标文件一式1份。

4.2投标文件将严格保密,投标建议书及对标书全部条款认可的确认信应装在密封的信封内提交,此信应该打印或者钢笔书写。

4.3信封上应该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全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招标人不接受口头,电话或者通过传真投标。

4.4投标书及报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招标人将只接收此招标书中所称实体的投标资料。

4.5投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擦除须由投标人签字并记录改动日期。

4.6当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即表明:投标人已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是根据标书要求制定。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中发现任何错误、内容不一致或引起歧义的地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4.7招标人可以更改要求或拒绝所有投标。

5、报价要求:

5.1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且都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所需的规格以及执行合同条款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对项目进行报价。

5.3投标人应对报价的完整性承担全面责任,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报价中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调试、利润、税金(包括3%或者13%的增值税)等全部相关费用(需附计算书)。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不接受承包商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费用追加或增补要求。

5.4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并且书写有文字和数字,如果二者数值上不符,以价低内容为准。

6、时间要求

中标人依据要求交货并完成验收,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逾期造成招标人的相应损失需由中标人承担。

7、验收要求

满足现场检验及使用要求。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首付款,为总价款50%,(其中总价款的20%为合同定金),设备到货验收后支付50%,其中50%的款项为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9、合同签订

9.1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邀请人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任一形式)后的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9.2合同的主要条款原则上包含本招标文件的条件及相关要求,但合同的非主要条款5天内达不成一致的,作废标处理。主要条款的解释按照《合同法》和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为准。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7.2米清障车

投标单位名称

质量标准

总报价

万元(人民币)

品名

型号

单位

数量

其它要求

总价

7.2米拖车

1

国五排放,载重8吨以上,一托一挂,拖挂长度7.2米左右

 

 

 

 

 

 

 

 

 

 

 

合计总金额:

送货周期

15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50%,设备到货验收后支付50%,其中50%的款项为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备注:1.本页必须加盖公章

2、此报价包含13%增值税发票和运费等。

3.厂家请在标书内配上车辆的型号产品说明书以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