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招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公司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1.1投标单位具备合法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1.2本公司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投标单位应具备乙级或以上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并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2.1标单制定:安全管理部根据本公各个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相关工作,依照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投标开标一览表,本次所列项目详见开标一览表。
2.2邀请投标单位:安全管理部于 9月14日(星期二)12 时 00分之前通知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招标,并以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入《邀请招标》书。
2.3 提供资料答疑:安全管理部于9月14日(星期二)15时00分后根据投标单位的需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解答标书及标单上的疑点。
投标单位可于9月16日(星期四)15时00分前联系查看项目现场。
答疑及查看现场联系人:张良淼 15254566598
2.4返标截止时间: 9 月 17 日(星期五) 12 时 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5返标地点:烟台市开发区 开封路 8 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李经理收(0535-6977130)。
2.6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亦可本人直接送达)寄本公司审计部,如时间紧迫,也可将投标文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投标专用邮箱:baojia@lvhuanchina.com 本次招标将于 9 月 17 日(星期五) 13 时 00 分开标。
2.7 开标地点:烟台市 开发区 开封路 8 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8 开标方式:内部开标。
三、投标文件及组成(需加盖公章,以邮寄方式寄到公司或自行封好交至我公司)
3.1 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单位项目业绩清单;
3.3 开标一览表(报价汇总表)(见附件),报价注明税率(不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
3.4行业乙级或以上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要求
4.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职业病危害情况及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分析。
4.2投标单位应保证作出的报告符合法律规定及省、市职业卫生监管单位的要求。
4.3 投标单位应对本公司提供技术材料、数据妥善保管,本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材料、数据和设计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本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均不免除乙方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4.4 投资单位向本公司提供力所能及的其他咨询服务。
五、填写投标标单
5.1参与投标之单位按本公司标准单元格式填写标单,标单上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及代表人签字,所有投标价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明确至小数后两位;(注:涂改处请在一旁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5.2投标价格的单价总计与合计金额不相符时,以价低者为准。
5.3投标标单中的报价含增值税,但不包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招待费等相关费用;
5.4 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不接受中标方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费用追加或增补要求。
六、投标单位与本公司之共同约定条件
6.1凡中标单位于合同期间不履行合同义务,任意停止或退出者,则一年以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相关业务。同时本公司有权依投标价格之顺序,洽请下一家投标单位来替补承接其相关业务。
6.2本次投标采用“暗封公开明标”之方式,并于开标后即刻排出各单项报价顺序位,其名次表作为替补之依据。
6.3 投标单位所投出的标单必须按不同项目分别标出单价,若全体参与投标的单位投标价格均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时,本公司有权废标,并组织第二轮投标。
6.4各单项目原则上以投标最低单价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业务综合能力为中标基础。
6.5凡中标单位,须在收到本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日内签订合同,如拒签合同,视为弃标,一年内不得再参与本公司任何业务。
6.6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标书无效。
6.7如中标单位在本公司发生事故,因此造成本公司及员工损失、伤害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8 凡投标之单位,均视为接受本招标书之各项要求,并作为合同之条款。
全文结束。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投标项目 |
投标价格 |
编制完成时间 |
提供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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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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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6%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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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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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6%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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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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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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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电汇付款;每个报告完成后付该报告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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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报价单要求加盖公司公章及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名。
2)快递邮寄:快递袋需密封,快递袋封口处需加盖公司公章。
3)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不接受中标方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费用追加或增补要求。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