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含铜废物及废酸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6日,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铜废物及废酸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二期工程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原有厂房600m2,建设废酸无害化处置生产线1条。项目共配备中和反应釜、石灰投加装置、自动泡药机、板框压滤机、双效蒸发器等生产设施以及各类储罐、泵类等共计37套,经中和、压滤、双效蒸发等工序,处理废酸9000t/a。本项目二期工程员工从厂区原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年生产300天,2班12小时工作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9月编制完成《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铜废物及废酸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烟台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2月23日以烟环审[2018]5号文件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二期工程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同年8月竣工,12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0%。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铜废物及废酸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工程--9000t/a废酸无害化处置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变动及变动原因如下:
1、污酸收集池(21.2m3)更换为污酸储罐(20m3),泵入;废酸车间新增废水收集池(1.5×1×1m,有效容积1.5m3)。因车间空间受限,改为周围设置地沟收集事故污酸汇集到废水收集池(有效容积1.5m3),然后泵至20m3废酸储罐,同时依托全厂事故应急系统;
2、一体化水池(108m3)更换为水箱(5.9×5.9×2m,有效容积69.62m3),用于存放压滤后废水。将压滤系统的进水池,双效蒸发系统的进出水池,从一体化水池中分割出来,压滤系统进水池为2×15m3的中和反应釜,双效蒸发系统进水池20m3,出水池5m3,水箱容积变小,不影响生产;
3、废化学品包装桶属于一期工程产生,已经验收完成。二期工程产生的吨桶经清洗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周转使用。废活性炭与其他危险废物送公司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由于活性炭加药到废酸中与废渣一起压滤分离,无法单独将活性炭分离出来,混入到了废渣中,因此送至填埋场固化填埋处理。
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变动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二期工程员工从厂区原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地面冲洗用水:18 m3/a、设备清洗用水:450 m3/a、废气喷淋用水270 m3/a、废萃余液含水1600 m3/a、废电解后液1 m3/a、循环冷却用水250 m3/a。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废酸车间中和压滤废水,经废酸处理系统的二效蒸发器处理,蒸发后清液排入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清液产生量约为57t/d,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000mg/m3、300mg/m3,排入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现处理量197.9 m3/d,剩余处理能力为 102.1 m3/d,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废水约57 m3/d,依托可行。具体预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池+二沉池+fenton氧化”,然后进入污水站综合处理单元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公司现有废液(水)处理系统,不同废液(水)经过不同的预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现有综合废水处理站综合处理部分主要采用水解酸化+UASB+活性污泥+接触氧化+集成净化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后由大季家污水处理厂(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废气
二期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卸酸区域的挥发废酸气体和反应釜区域的挥发的废酸气体,对于该两块区域废酸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经废气管道输送至新建废气处理系统,新建废气系统采用喷淋工艺(使用pH≥10的NaOH碱液),可有效吸收并去除废气中的酸性气体。主要污染物为HCl、硫酸雾。
二期工程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废酸处置车间集气罩未能收集的部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和硫酸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废酸处理车间的冷却塔、蒸发器及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声、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于 2020年5月14日~5月1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酸处置车间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CODCr:42mg/L、NH3-N:6.98mg/L,总镉、总砷、总铬、总汞、总铅、总镍、六价铬未检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无量纲)范围为7.91~8.3,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CODCr:104mg/L、NH3-N:1.17mg/L、BOD5:23.8mg/L、SS:17mg/L、总氮:64.6mg/L、总磷:2.47mg/L、石油类:0.27mg/L、氯化物:767mg/L、硫酸盐:529mg/L、总铜:0.048mg/L、总锌:2.831mg/L、总锰:0.144mg/L、溶解性总固体:1.92×103mg/L,总铁:0.18mg/L,均满足其标准限值。
综上,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环评设计污水出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酸处置废气排气筒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4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9kg/h,小于其标准限值1.5 kg/h;HCl最大排放浓度为0.5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3kg/h,小于其标准限值0.26kg/h。废酸处置车废气排气筒硫酸雾去除效率在91.8~92.6%,HCl去除效率在73.2%~87.6%之间。
综上,废酸处置废气排气筒硫酸雾、HCl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去除效率在91.8~92.6%,满足环评批复“硫酸雾处理效率90%以上”的要求,HCl去除效率在73.2%~87.6%之间,不满足环评批复“HCl处理效率95%以上”的要求,其原因是环评设计的HCl进口排放速率(0.02kg/h)过低。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HCl最大浓度为0.01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20mg/m3;硫酸雾最大浓度为0.02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2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49.9~59.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8.2~53.1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均满足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地下水质量
验收监测期间,鑫广绿环厂区和方里刘家村地下水监测点pH值(无量纲)范围为7.81~8.04,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总硬度(以CaCO3计):348mg/L、硫酸盐:176mg/L、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2.0mg/L、氯化物:133mg/L、氨氮(以N计):0.288mg/L、硝酸盐(以N计):6.91mg/L、挥发酚(以苯酚计):0.0008mg/L、铁:0.10mg/L、锰:0.030mg/L、铜:0.010mg/L、镍:0.00208mg/L、铅:0.0649mg/L、氟化物:0.416mg/L、钾:5.62mg/L、钠:136mg/L、钙:84.1mg/L、镁:37.4mg/L、碳酸氢根:215mg/L,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锌、镉、汞、砷、铬(六价)、总大肠菌群、碳酸根均未检出。
综上,鑫广绿环厂区地下水监测各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方里刘家村地下水监测除铅超标外各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铅排放的工艺,没有污染产生,且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铅没有超标,说明方里刘家村地下水铅超标与该项目没有关系,可能是周边其他企业造成的。
六、验收结论
根据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含铜废物及废酸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了有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优化升级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固废管理,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3、定期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减小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落实环境监测计划,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验收人员名单
2020年07月16 日